佛山首張“禁制令”,禁止一少年進入網(wǎng)吧

 人參與 | 時間:2025-11-24 00:47:24

昨日消息,禁制令佛山市順德區(qū)法院發(fā)出了自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正式施行以來該市首張《禁止令》——禁止一名未成年被告人3年內進入網(wǎng)吧。佛山

去年11月1日,首張少年廈門思明高級外圍上門資源vx《356+2895》提供外圍女上門服務快速選照片快速安排不收定金面到付款30分鐘可到達輟學在家、禁止進入15歲的禁制令被告人李曉健(化名)和其朋友阿泉(化名),兩次在佛山市順德一中大良學校后門附近,佛山搶劫過路學生錢物用于上網(wǎng)。首張少年

案發(fā)后,禁止進入李曉健和阿泉被佛山市順德區(qū)公安局拘捕。禁制令佛山市順德區(qū)法院經(jīng)過審理后認為,佛山廈門思明高級外圍上門資源vx《356+2895》提供外圍女上門服務快速選照片快速安排不收定金面到付款30分鐘可到達李曉健和阿泉兩名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首張少年,結伙采用毆打、禁止進入語言威脅的禁制令方式搶劫他人財物,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。佛山

由于被告人為不滿十六周歲的首張少年未成年人,且已全部賠償了受害人經(jīng)濟損失,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因此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曉健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,緩刑三年,阿泉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刑一年。

同時,考慮到李曉健的犯罪情節(jié)及起因,法院同時判決禁止李曉健三年內進入網(wǎng)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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